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科研团队管理暂行办法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科研团队管理暂行办法

科研团队是获取和整合资源的有效组织形式,是科研攻关的重要载体,是优秀杰出人才的创业平台。为了整合学院的科研资源,形成有影响的科研合力,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术发展与进步,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科研团队建设计划”,现提出以下具体办法:

一、组建条件

科研团队是以杰出人才为学术带头人,以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为骨干组成的紧密型科研群体,在某一学术领域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团队组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国内外学术界同行公认的团队学术带头人。科研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精深的学术造诣,良好的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声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科研团队中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二)有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方向。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着国家及地方的重大科研项目。科研团队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国际学术发展前沿和国家发展需要的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与技术问题。

(三)有自然形成和有效整合的学术梯队。科研团队或者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群体,或者是瞄准某一研究方向,经过有机整合或科学组织而形成的研究群体。科研团队除带头人外,一般应有3-5名学术研究骨干、3-7名研究人员。

二、申报与审批

(一)学院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团队的申报工作。在申报时间内,由拟组建团队负责人递交《科研团队建设计划书》。同一成员,不能同时申请参加两个或以上的团队。

(二)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团队,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三、建设措施和内容

(一)学院利用学科建设经费资助科研团队。对科研团队计划开展的重大基础性研究课题和科研学术活动给予一定数额的科研资助经费。

(二)要建立和加强团队内部的学术交流机制。为了适应团队合作,实现统一目标,建立内部学术交流机制十分必要和紧迫。交流机制是团队成员的定期学术讨论会,通过这种内部研讨会,可以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激发思想,提供创新点,确保团队成员相互合作、相互促进。

(三)要建立和加强与校外和国外的学术交流机制。科研创新离不开广泛的学术交流,仅仅团队内部的交流是远远不够的,要确保团队成员能够与国内、国际学界保持密切交流和沟通,获得宝贵的信息,开展广泛的合作,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四)要逐渐建立比较完备的团队管理机制,对科研资金及其他学术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五)科研团队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每年由学术委员会对团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对团队继续进行资助。

 

 

河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8年11月5日